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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陶高兵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中共南通市紀委網站 發布時間:2019-11-26 閱讀:0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陶高兵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南通市委批準,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陶高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陶高兵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并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中疏于管理,有官僚主義行為;違反生活紀律。陶高兵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

    陶高兵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南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陶高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南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陶高兵簡歷

    陶高兵,男,漢族,19719月出生,江蘇如皋人,大學本科學歷,1995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8月參加工作。

    1995年8月任南通市崇川區委組織部工作人員;19976月任南通市崇川區委組織部科員;19977月任南通市崇川區原八廠鄉黨委組織干事;199812月任南通市崇川區原八廠鄉黨委委員、黨政辦主任、明星村黨支部書記;20012月明確為副科級;200110月任南通市崇川區鐘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200612月任南通市崇川區鐘秀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20094月任南通市崇川區任港街道黨委書記;20095月任南通市崇川區任港街道黨工委書記;201210月任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兼任港街道黨工委書記;20134月免去兼任的任港街道黨工委書記職務;20169月任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兼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黨組副書記;201612月任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兼南通市中央創新區開發建設管理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712月辭去崇川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20187月任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