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紀檢監察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填報須知
1. 家庭現住址填寫本人現在實際居住地址;
2. 獎懲情況填寫包括本人近三年以來有關情況;
3. 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情況,無此類情況的,應在證件號碼欄空格內填寫“無”;有此類情況的,應填寫填報時的有效證件情況,以及上一年1月1日以來截至填報日失效的證件情況;
4. 本人三年內因私出國(境)情況中,出國(境)事由主要包括探親訪友、學術交流、就醫、旅游、繼承、接受和處理財產等;
5. 移居國(境)外中移居類別包括取得外國國籍、永久居留資格和長期居留許可等;
6. 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情況上報從2019年1月1日以來的情況;
7. 房產買賣情況上報從2019年1月1日以來的情況;
8. 新任紀檢監察干部,須在30日內按照規定填寫《南通市紀檢監察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每年11月30日之前,個人事項發生變更的須填寫《紀檢監察干部個人有關事項變更報告表》上報。發生以下情形的應在30日內按照規定報告;
(一)本人的婚姻情況;
(二)本人持有普通護照以及因私出國的情況;
(三)本人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因私持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因私往來港澳、臺灣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或者雖未移居國(境)外,但連續在國(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況;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從業情況,含受聘擔任私營企業的高級職務,在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以及在國(境)外的從業情況和職務情況;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9. 要主動報告其他事項,紀檢監察干部出現嚴重病情、傷情等重要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報干部監督室;
10. 操辦婚嫁等事宜的,一般在事前向干部監督室報告宴請事由、時間、地點、方式、規模、標準和邀請對象,收受禮金、禮品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1. 《南通市紀檢監察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可在江海清風網“干部監督室”欄目內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