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南通市委批準,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市崇川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楊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彬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政治規矩,搞政治投機、政治攀附,串供并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之便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調入公安干警;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惡勢力人員充當“保護傘”;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
楊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南通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