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魯德平,男,漢族,1962年4月生,江蘇海安人,大學文化,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安縣審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海安縣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海安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海安縣(市)城建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2022年4月,魯德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8月22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一副熱心腸,有事肯幫忙。”這是海安市城建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魯德平在被留置前,不少人對他的評價。讓人大跌眼鏡的是,2022年8月,海安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魯德平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隨著法槌落下,魯德平“老好人”的面具才被徹底揭開。“真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實在是太腐敗了!”庭審現場,一位參加旁聽的城建集團職工代表說。殊不知“老好人”這個形象,恰恰是魯德平利用手中職權“精雕細琢”而成。而這一切,皆源于他的貪欲作祟。
貪圖享樂深陷圍獵難自拔
“在被留置期間,談話同志讓我重溫入黨誓詞,可我背了幾遍都沒能完整背下來……一個長期忽視黨章黨規黨紀學習的人,犯下嚴重錯誤是遲早的事,現如今被組織留置并不為怪。”這是60歲的魯德平在懺悔書中,對自己腐化墮落原因的深刻分析。
魯德平出身農村,年幼喪父,從小家境貧寒。按照他所說,全家想為父親做一口棺材的條件都沒有,自己完全是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成長起來的。年輕時的魯德平也曾追求進步,暗自下定決心“用一生去回報黨的恩情”。因工作表現出色,33歲的魯德平就已經走上了科級領導干部崗位。當時母親告誡他:“窮不失志,富不癲狂,別人的錢不能收。”帶著母親的諄諄教誨,魯德平謙虛做人、謹慎做事、勤奮工作,也得到過組織和群眾的認可。
然而,隨著手中權力越來越大,魯德平年輕時的赤子之心和入黨初心逐漸泯滅,私心貪念開始滋生。他開始熱衷吃喝玩樂、迎來送往,利用手中職權忙于幫人辦事,肆意享受著施展權力和收受好處帶來的快感。
海安某翻譯服務中心負責人張某某與魯德平以“發小”相稱,2017年,張某某將融資居間人錢某介紹與之相熟,并通過喝酒吃飯、約湊麻將、結伴旅游等方式共同拉攏腐蝕魯德平。面對“發小”的請托,魯德平甚是上心,多次為錢某的融資業務提供便利。本對融資一竅不通的張某某見如此簡單就能獲得巨額回報,竟也做起了融資中介的行當。張某某、錢某在魯德平這座“靠山”的照顧下共做成數筆融資業務,從中獲利1500余萬元,作為回報,二人先后多次向魯德平輸送好處費合計11.5萬元。
對于登門“拜訪”的來客,小到土特產品,大到現金紅包,魯德平是來者不拒、一一笑納。“自己是本地干部,老鄉、朋友比較多,在與他們的交往中,抹不開情面,對于他們的盛情不好意思推辭,對他們提出的要求也難以回絕。”彼時的魯德平,仍然在為朋友們的請托奔前走后,盡心盡力協調有關事項,放任自己在權力和欲望的深淵中沉淪,他已然把黨紀國法拋之腦后、把母親的告誡當成了耳旁風,思想防線的松動、崩裂,令他失去了是非對錯的基本判斷,也讓他一步步走向危險的崖邊。2014年至2021年,魯德平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的“老鄉”“朋友”“發小”開展融資業務提供幫助或給予關照,先后收受10位融資居間人所送好處費合計75.5萬元。
寵溺無度家風敗壞未自警
在外面,魯德平“仗義”,對朋友托付的事情盡心盡力。在家里,魯德平“顧家”,從老婆到女兒再到遠房親戚,他也是不遺余力,能幫盡幫。
“我上小學時從來沒有開學就能拿到新書的,總是靠借同桌的書學習,一直到學期中途,靠母親打草鞋賣些錢,才勉強湊足書本費拿到新書。”深知貧窮滋味的魯德平,從青少年時期就暗自發誓勵志成人,干大事、賺大錢,讓家人不再捱窮受苦。然而,面對圍獵而不能自持的魯德平,不僅讓自己走上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也讓妻子、女兒早早地蹚進了權錢交易、利益輸送這趟渾水。
2014年,某證券公司在海安開展融資業務,得知魯德平的女兒就在公司工作,就抓住機會并許諾魯德平,表示事成后的好處費將以“績效獎金”的形式給其女兒。魯德平欣然接受這一“掩耳盜鈴”的送賄方式,甚至為這種見不得光的勾當暗自竊喜。6年間,該證券公司在海安共做成5筆融資業務,累計獲得財務顧問費2700余萬元,并以上述方式向魯德平輸送好處費計32萬余元。
在家庭生活中,魯德平一直把“和氣生財”當成自己的婚姻信條。面對脾氣暴躁、性格潑辣的妻子古某(化名),魯德平不僅不加以教育和管束,反而聽之任之、放任自流。對于古某在經商過程中盲目擴張、肆意舉債,魯德平更是熟視無睹,甚至利用自身影響為妻子站臺助威、拓寬人脈。“她經營上資金周轉遇到困難,往往我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因為我職務的提升,她說話的分量不一樣了,優越感、虛榮心也強起來了”。在魯德平的推波助瀾下,頂著“領導夫人”光環的古某也逐漸迷失了自我,做起了“把公司辦成上市企業”的黃粱美夢,現實中卻把丈夫推向了萬劫不復的腐敗深淵。2014年至2021年,古某基于魯德平在國資監管、融資擔保等方面的職務便利,采取“掛名”方式在管理服務對象名下企業不實際工作而領取薪酬合計120余萬元。這也成為魯德平受賄犯罪事實中,金額最大的一筆。
“對于家庭,我總以為‘不爭不吵,大家都好’,其實是錯把縱容當成包容,妻子、女兒無形中成了不良家風的參與者和受害者。”魯德平在親情面前沒有足夠的廉潔定力,面對誘惑心存貪念,舍大家為小家,最后毀了自家。
擅權妄為貪欲難遏終自毀
2017年12月,魯德平調任城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成了名副其實的“一把手”。在嘗到權力“香甜可口”的同時,魯德平發現幫人辦事、收人好處原來也是官威的“價值體現”。
“擔任城建集團主要負責人后,找我安排工作的人就更多了,有領導打招呼的,也有朋友打招呼的,用人方面不管對方專業是否對口,都是我說了算。”僅2019年,魯德平就違規將5名“關系戶”安排進入城建集團下屬子公司工作,并為此從中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處費共計11.5萬元。
用人一句話、財務一支筆、決策一言堂,這就是魯德平作為國企老總的“氣派”。小到幾萬元的企業宣傳費,大到數億元的融資業務,城建集團大大小小事項的背后,幾乎都隱藏著權錢交易。先后向魯德平輸送好處費累計14.5萬元的融資居間人朱某某,在2018年以高達11.5%的綜合成本承接了一筆8000萬元的融資租賃業務,對比同期僅為9%的平均成本,魯德平不僅不加以審核把關,而是囿于利益關系,大筆一揮,一簽了之。
一個原本掌握地方融資重權的國有企業,就這樣淪為魯德平賣弄權力、斂財致富的私器,不僅嚴重損害了地方金融生態,也導致城建集團政治生態急劇惡化。2019年,城建集團下屬園林綠化公司發生“塌方式”腐敗案件,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如此慘痛的前車之鑒卻未引起魯德平的重視和警醒。在前往園林綠化公司調研時,道貌岸然的魯德平要求干部職工“警鐘長鳴,重塑園林人形象”,自己卻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臺上說一套,臺下做一套,仍多次收受他人所送款物50余萬元。
“主要是臨近退休,‘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消極思想愈發嚴重,總想著趁自己還在位,能多撈點就多撈點。”作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魯德平想的不是如何把工作干好,而是整天鉆營如何幫別人辦更多的事、自己獲更多的利,在權力和貪欲的“沼澤”中越陷越深,既沒能把好廉潔自律的“前門”,也沒能守好家庭防線的“后門”,更沒能護好國企改革的“大門”,最終成為不修官德而落馬的“蛀蟲”。
“‘老好人’思想在我身上體現得尤為明顯。小到老家鄰居、親戚朋友,大到企業老板、機關干部,幾乎所有人找我辦事我都是能幫則幫,可以說是有求必應……所有這些都體現出我做事無原則、做人無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辜負了組織多年的教育培養,深感痛心和慚愧。”魯德平的懺悔書中,字里行間都透露著悔恨,可此時追悔,已然太遲。(東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