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黃衛東,男,1967年2月出生,南通市通州區人,漢族,大學文化。曾任海門地產開發公司基建科科長、經理助理、副經理、經理,海門市建設局副局長,海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海門市城市建設指揮部儲備拆遷組成員、副組長、組長、安置房建設組組長、安置房建設銷售組組長,海門市城市建設指揮部動遷安置專項指揮部副指揮長,海門市城市建設指揮部黨委副書記等職。2023年5月24日,黃衛東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我一下子就是很懵,住在這里,望著這個墻壁好像都是茫茫大海,往下看看都是萬丈深淵。”2022年10月26日,黃衛東清楚地記得這一天——這是他被留置的第一天。這天之后,他終于明白,該來的總會來。黃衛東是如何從一名黨員領導干部一步步滑向違紀違法深淵的?其墮落軌跡引人深思,其慘痛教訓讓人警醒。
“溫水煮青蛙”——防線在吃一點拿一點中不斷失守
2011年,黃衛東被任命為海門市城市建設指揮部動遷安置專項指揮部副指揮長,這是他職業生涯的一個新起點,卻也成了其腐化墮落的一個起始點。
“分管的東西多了,接觸的老板也多了,在老板的‘圍獵’之下,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一些扭曲。”剛開始,黃衛東收點“小恩小惠”——飯桌上遞上的煙酒、購物卡,在稍許不安后,他安慰自己“這是我幫助別人解決拆遷問題后,人家對我的感謝和報答”。正是這種心態,讓黃衛東錯誤地認為:在城建拆遷領域“圈子”里,收受好處,接受感謝報答是理所當然。就這樣,從請吃不回到送錢送物不拒,從收受禮金禮品到收受大額錢款,他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
某次,在海門市住建局副局長任上的黃衛東意向自購一套商品房后,請某房地產老板給些優惠,隨即該老板就為黃衛東支付了10萬元購房款。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當該老板提出要在某安置房建設BT項目上預借工程款時,黃衛東一口答應,一手操辦,滿足了老板的請托。這種做法與安置房建設BT項目的設立初衷背道而馳。按照BT模式下的安置房項目建設約定,施工的總包單位應墊資建設安置房,竣工后分三年撥付工程款,原則上不提前預付工程款。耐人尋味的是,安置房建設引入BT模式之際,BT項目的發包方案就是由黃衛東牽頭負責研究制定的。但是面對金錢誘惑,黃衛東暈頭轉向,把自己制定的BT項目發包規則當做“稻草人”和“搖錢樹”,在其分管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期間,接受多名開發商請托,不惜擠壓其它項目資金,預借工程款,從而收受好處費共計40多萬元。
貪欲的閘門一旦打開,便如決堤的洪水一瀉千里。2014年春節前,海門某建材市場面臨拆遷,兜底開發該地塊的開發商蔡某某找到黃衛東,送上10萬元現金,請其多加關照,希望黃衛東早日把拆遷工作提上日程,并把市場周邊的部分住宅樓納入拆遷計劃,以利于在房地產市場行情上行中早一點拿地開發。
“蔡某某人不錯,比較穩重,另外在建材市場后期拆遷中還要我幫忙。”一番權衡后,黃衛東把這筆10萬元收入囊中,這是他第一次單筆收到這么多錢。隨后黃衛東在牽頭研究蔡某某提交的安置方案、包租方案和商鋪回購方案中,給予蔡某某大力支持,并派出四個現場工作組,大力推進拆遷工作。對于肯幫忙的黃衛東,蔡某某力行金錢開道,又陸續送出兩筆10萬元現金,讓黃衛東在加快拆遷進度、回籠回購資金等方面提供關照。
拆遷安置工作,本應是黃衛東的職責所在,然而面對蔡某某的金錢攻勢,黃衛東照單全收,權力出現了變質,政商關系逐漸變味。
從“打擦邊球幫點小忙”到“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黃衛東貪欲難遏,和商人交往“親”“清”不分,屢屢突破道德底線和紀法紅線。在城建領域,黃衛東10年之間收受他人所送錢款達140萬余元。在留置點,黃衛東反思,自己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根子在“漸漸忘記了‘我是誰’‘依靠誰’‘為了誰’這個根本”。
擅權妄為不計后果——權力成為損公肥私的工具
“我拿了權力來徇私,變成我掙錢的一個手段和工具,我黃衛東變了一個人。”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黃衛東內心深處忘了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對商人老板的請托,目無規矩,不問對錯,有求必應,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資本。
一次,某房地產商黃某某找到黃衛東尋求幫忙。當時,該房地產公司在建設某住宅小區地下車庫過程中,出現地下車位未達到規劃數量、局部消防通道位移等問題,按規定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為通過驗收,黃某某找到黃衛東讓其協調解決。黃衛東遂召集相關職能科室工作人員,針對問題進行討論,并要求對“車位數未達到規劃數,但是達到最低建設數的情況”予以驗收通過,并出臺所謂的“會議紀要”,推動問題地下車庫“帶病竣工”。事成之后,黃某某奉上5萬元感謝費,黃衛東欣然收下。
“我幫了他的忙,他給我一點表示謝意,這是一種報答。”黃衛東自我麻痹、自我壯膽、自我沉淪,在權錢交易中形成了扭曲的價值觀,使他的心智蒙上了一層陰影。他盯著好處費看、圍著好處費轉,卻看不見好處費背后暗藏的巨大風險和沉重代價,以致在破紀亂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6年,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下屬的某農貿市場對外招標,做工程生意的童某某借省外一市場的資質參與投標。在童某某“如果中標了大家一起做做”的鼓動下,黃衛東明知其借用資質,還專門組織人員赴外地對童某某所推薦的市場進行“考察”,并帶回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文件,而其他兩家參與投標的市場則沒有前往考察。“其他兩家沒去就是表明一種態度,我沒看上。”最終,童某某獲得了5年的市場經營權,并將市場隨意轉交給第三方實際經營,從中賺取差價。事后童某某分5次給黃衛東送了共計25萬元的好處費。甚至在2022年9月,省委巡視組即將對海門區巡視之際,黃衛東仍不收斂、不收手,收受童某某所送5萬元現金。
身后有余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一個“貪”字讓黃衛東私欲膨脹,逐漸放松自我要求,產生精神懈怠和麻木,直至鑄成大錯后才如夢方醒、追悔莫及。
僥幸心理作祟——貪心不改終食苦果
在懺悔書中,黃衛東剖析自己落得如此境地的原因,心存僥幸是其中之一。回顧過往,他本有機會回頭,但卻一次又一次主動放棄。
2012年到2013年,海門城建拆遷領域發生過系列違紀違法案,相關人員被嚴肅查處。當時黃衛東也曾害怕過,曾經向“510”廉政賬戶和當事人上交或退回了一些錢物。但不久之后,他自認為“風頭已過”,便又伸出了貪婪之手。2019年,黃衛東聽到消息,與他交好的老板蔡某某被留置,他因此惶惶不可終日,但心存僥幸的他仍然沒有幡然醒悟。
“周邊的人被查了,沒有查到我,就覺得組織在關心我。”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自作聰明的黃衛東終究沒能逃過組織的審查。
在被留置期間,黃衛東回憶起種種不堪的過往,他自責悔恨而常常嘆氣。念及家人,他淚流滿面,愧疚之情溢于言表。黃衛東在悔過書里寫到:“如若時光能倒流,這再多的錢我也不要。”可世間沒有后悔藥,人終究要為錯誤付出代價,錯失了懸崖勒馬的機會,結局只能是被摔得粉身碎骨。
“我是一個犯了罪的罪人,我因法紀意識的淡薄、‘三觀’的扭曲和惶然僥幸的心理,使得我沒能管好自己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滑越遠。”黃衛東雖然醒悟,但悔之晚矣。(陳亮 張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