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懷慎(?-—716年),字懷慎,滑洲靈昌縣(今河南省滑縣)人。唐朝時期,歷任監察御使、侍御使、御使大夫。唐玄宗元年(公元713年),入閣拜相,但他雖身居宰相之高位而為官廉潔,家中卻一貧如洗,門無遮簾,飲食無肉,妻兒饑寒。
盧懷慎執法嚴明,不畏權貴,不畏皇親國戚。唐玄宗開元三年(公元715年),盧懷慎任黃門監,與一代名相姚崇同為首輔。唐玄宗的父親唐睿宗李旦一共有六個兒子,唐玄宗李隆基是第三子,第五子名叫李隆業,封薛王。這薛王有一個舅舅,叫王仙童。王仙童仗著自己是皇親國戚,置國法于不顧,魚肉鄉里,暴虐百姓。御使臺通過調查,在掌握了他的確鑿罪證后,申報結案。然唐玄宗顧及手足之情,下旨要紫微省和黃門省復查核實。這道旨意的用意不難明白,就是希望紫微和黃門兩省借口所謂復查,找個借口放王仙童一馬。作為黃門省的首長,盧懷慎大可借此機會討好皇帝的,因為這實在是一舉而多得的好事,既顧及了皇帝的手足情,又討好了薛王,還賣給了王仙童一個天大的人情。但盧懷慎沒有這樣做。他在了解了案子的真實情況后,和宰相姚崇一道給唐玄宗上了一道奏折,說:王仙童的罪狀是明明白白弄清楚了的。如果御使臺調查了的案子都要復審,連御使都懷疑了,那么,其他還有什么人可以相信呢?唐玄宗見姚崇和盧懷慎兩位宰相不接受自己的暗示,堅持依法辦事,雖然不痛快,但他早期畢竟是一位明君,十分清楚孰輕孰重。因此,無奈之下也只好同意御使臺結案。
盧懷慎雖然官至首輔,位極人臣,但為人卻十分清廉。他不經營產業謀取私利。衣服、家用器具,一律不用金玉之類的貴重物品作裝飾。他為人又極大方,每領到俸祿或得到皇帝的賞賜,若遇親朋好友向他要,他則是隨得隨散,并不留存。這一來,他的妻兒老小就遭了罪,常常是食不果腹,挨冷受凍。他奉命到東都去掌管選拔任命官吏之事,隨身所帶之物,不過是一條布口袋而已。這差事,即便放到今天來看,也是個人見人求的肥差,只要肯伸手,前來孝敬的人肯定絡繹不絕,金銀財寶豈不車載斗量,一條布口袋能裝得了什么東西呢?現在看來,盧懷慎之所以隨身只帶了一條布口袋,也就是在告訴人們,他這兒是不收取任何賄賂的。
盧懷慎自知才能不如同任宰相姚崇,因此凡事避讓,落了個“伴食宰相”的綽號。但是盧懷慎在逝世之后,卻享受到了崇高的禮遇,并為后人所尊崇。北宋司馬光為其明言:“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瘧焉髦^矣?!保☉延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