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南通市委批準,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志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志兵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偽造證據掩蓋事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王志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志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